- 故事梗概
- 作品正文
十七岁的夏远还在陕北某县城一所普通的高级中学念高中,那时的他完全不知道“现实”这个词究竟会如何跟自己搭上关系进而会步步紧逼到自己之后的人生。因为论学业,自己曾以第一名的成绩从山村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学考到镇上的中学,后来成绩优异又以第一名的成绩考到县里的高中,咋么说也算是榜上有名远近闻名跑的比谁都快的人,在学业上自己倍感骄傲笃定心里踏实再无挑剔的了。再说说生活,也算是比上不足比下有余每天有吃有喝的也没饿着,虽然忍着苦涩的心情花着父母辛辛苦苦靠出卖体力换来的钱,但细又想谁还没个爹妈养着,他和她都是是咱爸妈,爸妈就得有爸妈的样儿,照顾好一大家孩子维持整个家庭长久保持血亲关系生活在美满或幸福里,这是天经地义的事情。反过来说,即便是算不上幸福谈不上美满,起码也应该让老有所养,子有所教。不过,在十七岁的夏远心里爸妈还真是令他十分满意,给她的钱虽不多,但多多少少够他周末去搭一趟长途汽车回一次家;虽吃不上县城里卖的大鱼大肉,但多多少少够他吃一周学校食堂供给的米饭面条土豆块;虽然没有漂亮的衣服搭在自己身上,但自个看起来也没有狼狈到捉襟见肘穿不起衣服的境地,而且自己现在穿的这身衣服反倒更显得有点潮流范儿,也不知是爸爸的衣服还是远房哪个亲戚家送来的黑皮大衣,反正就是一件男式的款型,长长的袖子,领子上一周搭配上黑色毛润润的棉质毛坯,显得格外庄重大气上档次。倒是搭在像夏远这样一个十七岁还嫩的像个小羊羔的屁孩子身上,这高端大气上档次可就给凸显的一点也不成体统,毕竟他那瘦骨鳞胸的好像只有体服包裹着的双肩是没法撑起这样一件大男人的衣服,继而呈现出的是一个小男孩不拂人意的叛逆形象。
这个形象从高中开学的第一天就已经存在。
在夏远的记忆里开学的第一天是非同寻常的一天,他终身难忘。因为这一天他终于可以离开乡下偏远的镇中到县里念高中。这个县城在那时夏远的心里简直就是一个梦,他想都不敢想自己有一天会到这种地方读书,而这种好地方在他那会的眼睛里简直就是山外另辟的天地,他好像从来没去过这种地方。在他的记忆里,爸爸曾经常会提到县城但从来也没带他去过,母亲也好像从来不去。不是不愿意去,是真没那条件。妈妈说他们那时候要去趟县城至少得三天三夜折腾,有钱人要么骑上个大红骡子,要么搭上个途经那里到外地去的生意人开的大卡车,要么就只能步行一路上带上干粮和水蹒跚前往,爬过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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